2005年5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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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明了、展出了不要被剽窃了
知识产权保护走进大学生“挑战杯”科技作品竞赛
本报记者 仇健/文 陈立波/摄

  5月30日,我省大学生期待已久的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结果终于揭晓了,在这些获奖作品当中,记者发现大学生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了,有的作品甚至还申请了专利。
    
    学生:我们需要知识产权保护
    在这之前,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经举办了八届,在浙江大学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。以往,学校总是鼓励学生参加竞赛,但对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,不管是学校还是学生都很少提及。可近两年来,这一现状逐渐得到了改变。
    不少参加总决赛的同学都告诉记者,自己早就有将小发明申请专利的考虑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三学生李乃亮和金瑞明的发明“带触觉的肌电电动假手”获得此次比赛的二等奖,他们的这个发明在此之前就已经申请了国家专利,目前正在公示阶段。李乃亮告诉记者,以前,他们在不少媒体上都看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,作为学生,一旦卷入这种纠纷,是无暇应付的,于是就想到了通过申请专利来进行自我保护。
    
    学校:专利保护目前没有学生的份
    虽然不少学生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保护,但像李乃亮和金瑞明这样真正付诸实践的,毕竟还是少数。申请专利的高额费用、一道道复杂的必经程序,让这些整天专研于数字和公式的理科大学生们一筹莫展,不知所措。
    浙江工业大学在激发同学创新的同时,看到了学生的这一需求,去年一年,该校学生有13件作品申请专利,其中有8件已经被授予了专利权,学校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不少学校仍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他们虽然都设有专门的机构,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专利申请,但这仅限于为在校老师或者学校的研究课题服务,学生自己的作品如果想申请专利,就只有自己想办法解决了。
    
    “挑战杯”:加强保密工作保护知识产权
    在“挑战杯”的总决赛现场,记者看见了若干个“秘密答辩室”,主办此次比赛的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部长余杰告诉记者,为了保护参赛作品不被泄漏,主办方特地设置了秘密答辩室,门口有专人把守,除参赛学生和评委外,任何人不得进入秘密答辩室。此外,主办方还和每一位评委达成了不得泄漏作品内容的共识。对于学生中日益增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余杰说这是可喜的现象,并赞成和鼓励学生申请专利保护,同时他也认为,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,为学生们解决后顾之忧。